黑客X档案官方论坛's Archiver

p6509668 发表于 2008-2-18 23:57

QQ号3天内三次被盗

QQ号码3天内被盗3次,万州网友“发条”一气之下将腾讯公司和盗QQ号的两人告上法院,一审胜诉。腾讯公司不服,遂上诉至市二中院。近日,在市二中院的调解下,“发条”撤回起诉。     QQ号3次被盗 状告腾讯     “发条”称,自己2001年在腾讯QQ上抢先注册到一个5位数的QQ号。2005年5月18日、20日 ,这个QQ号被腾讯公司安全中心职工曾智峰与网名为“Q言Q语”(本名杨医男)的黑客盗走3次,后经与杨医男在网上说情,杨医男才放弃了再次盗号。     2006年2月27日,“发条”以腾讯公司、曾智峰、杨医男共同侵犯其财产权、隐私权为由,将其告上法庭,要求三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。     2007年3月30日,万州区法院判决三被告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;驳回原告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的请求。该案受理费、其他诉讼费由三被告共同负担。     二审法院调解 网友撤诉     宣判后,腾讯公司不服,上诉至市二中院。与一审开庭、宣判时的媒体云集相比,二审结案显得格外的冷清。     在审理过程中,经二审法院主持调解,腾讯公司与“发条”互相谅解,取得共识,“发条”不再向腾讯提起诉讼,并申请撤回起诉。     市二中院经审查后准许网友“发条”的撤诉申请。遂裁定准许原审原告撤回对三原审被告的起诉;撤销万州区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。     法官:QQ很便利 宽容腾讯     “事实上,从‘发条’的QQ号被盗起,我就一直密切关注这一事件。”承办此案的市二中院法官郝伟光说,当时网友“发条”在论坛上公布他与黑客的聊天记录时,郝伟光就给素不相识的“发条”留了言,愿意为其提供网络技术帮助寻回QQ号。     “QQ给我们的工作、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和乐趣。我们对腾讯应该给予宽容和支持。”郝伟光说,他的QQ号也多次被盗,QQ号被盗确实令人心烦。通过和腾讯的多次交流,郝伟光也了解到腾讯对于黑客的盗号行为并非放任不管,而是作出了很多努力。     律师说法》     虚拟财产保护应加强     对于此案,律师事务所刘律师表示,根据《刑法》规定,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“公私财物”。我国法律对公私财产的含义及其种类有明确的规定,但对于QQ号码而言,它明显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物。“虚拟财产的保护应该得到加强。”刘律师说,该案将有利于推动对虚拟财产的保护。

txtyang 发表于 2008-2-22 16:46

我国现行的法律有太多的漏洞,而且人们对虚拟财产普遍不在意,导致一系列的问题出现::18::

wanghaow 发表于 2008-2-25 01:33

就是,就是,都腾讯公司安全中心职工了,还盗什么号啊,真是::08::

mini19881117 发表于 2008-3-1 20:33

够倒霉的了`  换个号吧```````````````````````

qintairan 发表于 2008-3-2 12:32

腾讯的职工::08:: ::08:: 不是可以随心注册自己的Q号位数吗::07::

s520mff 发表于 2008-3-2 14:03

QQ带给我们方便的 同时,也给我门带来了 烦恼,,,::08::

455516905 发表于 2008-3-2 15:27

好无聊呀  打什么官司呀    还是腾讯公司的 职工呀::01::

mannever 发表于 2008-3-2 15:50

那个内部职工最少也要撤职,盗QQ  没素质的

ttwt 发表于 2008-3-3 16:06

现在的QQ怎么会这么好盗啊。我怎么也想不通啊!估计是我的水平太差了。

popo014 发表于 2008-3-7 20:03

::08:: ::08:: 真恶劣啊`````内部员工盗号`````

lhtkick 发表于 2008-3-8 14:52

回复 1# 的帖子

我国现行的法律有太多的漏洞,而且人们对虚拟财产普遍不在意,导致一系列的问题出现::01::

2661609 发表于 2008-3-9 13:46

真恶劣啊`````内部员工盗号`````

willcare 发表于 2008-3-9 14:46

都腾讯公司安全中心职工了,还盗什么号啊我怎么也想不通啊

巨商居民 发表于 2008-5-18 00:02

好帖还是要收藏,请继续

巨商居民 发表于 2008-5-18 02:49


同意!

同意!!
[img]http://bbs.yinsha.com/upload/forum/10/200509/2005090222591887/20050902225918874.gif[/img]

笨笨家属 发表于 2008-5-19 00:47

我狂晕!!~~~~~`

沙漠路人 发表于 2008-5-20 16:43

顶是一种美德!!
[img]http://www.haha168.com/main_name/pictures/2004001/022.jpg[/img]

沙漠路人 发表于 2008-5-20 17:01

不得不顶
[img]http://bbsimg.qq.com/2005/01/20/013/282.jpg[/img]

巨商居民 发表于 2008-5-24 10:37

支持一下!!呵呵,不错

独步侏罗纪 发表于 2008-5-24 23:01

这么强,,支持楼主,佩服

页: [1] 2 3


Powered by Discuz! 6.1.0  © 2001-2007 Comsenz Inc.